廣為流傳的網文對鋰電池的質疑還包括:鋰電池劇毒、短命、易爆炸,使用條件苛刻;無法回收利用,造成巨大環保壓力……果真如此嗎?
鋰電池是劇毒危險品?
回應:鋰電池不含劇毒物質,影響遠小于鉛酸電池“鋰離子電池和鋰電池嚴格說在概念上還是有區別的。”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動力電池領域專家、電池測試與應用技術聯盟秘書長王芳說,鋰電池通常指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、使用非水電解液的電池。鋰離子電池指可充二次電池,負極不采用金屬鋰,依靠鋰離子在正負極之間移動來工作。不過,在日常生活中,人們習慣把鋰離子電池簡稱為鋰電池或鋰電。
據了解,目前我國推廣的新能源汽車(包括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)大多都采用鋰離子電池,其中磷酸鐵鋰占到80%—90%,三元鋰電池在乘用車上也開始大規模應用。
針對網傳文章中指出的鋰電池是“劇毒危險品”的說法,王芳駁斥說,鋰電池相比如鉛酸、鎳鉻、鎳氫等傳統電池,不產生任何鉛、汞、鎘等有毒有害重金屬元素和物質,相對污染較小。且其電解液為有機溶劑和鋰鹽,大多為無毒或低毒;但鋰電池分解或水解產物為氫氟酸和其它含氟化合物,具有一定腐蝕性和毒性。
就“鋰電池劇毒說”,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劉浩杰表示,鋰離子電池本身不含劇毒物質,負極的碳和正極的金屬氧化物基本是無毒的。由于鋰離子電池屬于密封體系,正常使用是不會接觸到這些物質的。“無論如何,其影響遠小于目前應用為廣泛的鉛酸電池。”
鋰電池壽命短、使用條件苛刻?
回應:動力鋰離子電池壽命可達2000次循環,電池管理系統可限制“過充過放”
目前鋰電壽命有多長?淺充淺放和過充過放是否會對電池安全和壽命產生影響呢?
“決定動力鋰離子電池使用壽命的因素有很多,包括體系本身的特性,也包括制造工藝、使用工況等。優質的電池體系,外加科學的系統管理,可以達到很長的使用壽命。”王芳介紹說,按照容量衰減至80%作為截止條件、按照100%的放電深度測試,目前動力電池的壽命基本都可以達到2000次循環。
“過充過放指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超過或低于規定的截止電壓,對電池性能和壽命會帶來危害。”王芳說,但電池中的BMS電池管理系統會加以限制和保護,低溫時限制對電池充電,加熱至合適溫度時再充電。王芳說,為了確保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,從電池單體、模組再到電池系統有一系列的安全保護設計,防止電池過充過放過溫,在出現異常時及時報警和保護。
鋰離子電池安全性理論上是可控的,引發安全問題多是在產品缺陷和濫用的情況下。”劉彥龍說。“但單純電池單體、模組和系統的安全,還不足以保證搭載鋰電池的電動汽車的絕對安全。”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CATL)董事長李平介紹,目前頂配的Model—S使用了7104塊松下三元鋰電池,在電池安全保護方面做足了功夫,包括設置傳感器、由電池控制系統控制、大量使用高強度鋁合金等材料的碰撞防護等。在采取這些安全設計的情況下,安全事故的概率還是達到了萬分之一。